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国家资助学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最新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具体以入伍通知书时间或学费产生时间对应的标准为准)。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减免。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高校毕业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遵循哪些程序?
答:(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 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2)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3)县级征兵办审核。学生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4)递交材料至学校相关部门。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5) 落实补偿或代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1〕53 号)等有关规定,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升学优惠政策包括:(1)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自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 5000人扩大到8000 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5)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按照当年招生政策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1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6)高中、初中学历退役士兵参加中职教育实行注册免试入学,报考高职院校免文化素质考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高等学校可按规定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士兵。
答: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军士。军士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军士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提前参加军士选改。
答:(1)学历及年龄,全日制本科不超过26岁,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9岁;(2)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6月30日);(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4)体检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1)中国共产党(2)“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相关专业毕业的;(3)担任过建制班长以上的;(4)普通高校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5)体育运动队骨干。
答: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被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4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保送入学,年龄放宽1岁至26岁。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答:根据《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19 号)等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服务优待政策主要有:(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4)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和边境县、市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照规定提前转正定级。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5)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录(聘)人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 5%定向招录(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6)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鼓励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可参加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适应性培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明确:(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 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我省定额标准是9000 元每人每年。
答: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对象为: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被征集为义务兵的,毕业生定义和范围以财政部、教育部、原总参谋部财教〔2009〕35号文件、财教〔2011〕510 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明确高校征兵工作几个事项的通知》(动〔2021〕25 号)规定为准。应(往)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8000元/人、专科学历6000元/人的标准,在校硕士研究生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直招军士不再享受经济奖励政策。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资金由县级兵役机关委托当地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统一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发放到个人,具体办法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当地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