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 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答: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目前国家、省级层面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原则上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16%、6%左右和 0.7%;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 号)规定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确定按照国家相应规定结合各统筹地区基金收支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费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均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人工资的 8%、2%和 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 20%,其中 8%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采取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定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答: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在当地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答: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答:(1)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 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2)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基本要求:
身高:男性 160cm 以上,女性 158cm 以上。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 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
(二)女性:17≤BMI<24。
BMI≥28 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大学生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8, 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8 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 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手术)后半年以上, 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 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
(3)年龄条件: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 18 至 22 周岁、毕业生放宽至24 周岁;女性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 23 周岁。
答: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个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
(3)优先审批定兵。
(4)优先安排使用。
答:对被云南省内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 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按照就高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