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信息学院关于校企合作企业订单班和工作坊项目学习成果与课程学分转换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各专业群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在参照《云南国土资源职业职业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院特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学生参加校企合作企业订单班和工作坊项目的学习成果与课程学分转换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的目标。从而更加明确学生参与企业订单班和工作坊项目期间的学习任务、考核标准、学分转换流程及退出机制,保障学生权益,提升校企协同育人实效,推动形成“企业需求导向、课程体系对接、教学过程共管、学习成果互认”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一、实施目的
本细则将进一步明确学生在参加校企合作企业订单班和工作坊实践项目期间学习成果与课程学分转换的具体规则和流程,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激励学生积极参与项目实践,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提供有力依据,促进校企合作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涉及专业
本细则试行期间适用学院全部专业,但项目任务规模扩大后,学生参与项目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各专业群教研室可按照自身的教育资源和论证报告,提交教研室专业群学分认证调整报告,经学院认定后再新增加置换专业课程、学分及领域。
三、各专业置换课程
学院所属专业群所设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专业选修课程,当年度开课的课程均可申请学分转换。
四、转换条件
(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学生在参与项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工作纪律、安全规定等。不迟到、不早退,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如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分转换资格。
(二)完成项目任务
学生按照企业工作和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完成相应项目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团队成员密切合作,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企业将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和考核标准,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应及时与企业导师和学校指导教师沟通,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企业将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于不接受指导且未完成项目任务的学生,将不予进行学分转换。
(三)通过企业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
1. 学期末,学生需参加企业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通过考核并获得企业合格证书的学生,方可申请学分转换。企业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分转换的重要依据。
2. 被企业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可以申请置换 < 3学分的课程,申请转换课程的成绩记录为优秀等次(成绩≥95分以上);考核为合格者,可以申请置换2学分的课程,申请转换课程记录为良好等次(成绩≥8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学分置换。
五、学员中途退出项目任务处理方法
(一)退出原因分类与界定
1.个人原因
(1)健康问题:学生因身体或心理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项目任务,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家庭变故:学生因家庭突发重大事件,如家庭成员重病、意外事故等,导致无法继续参与项目任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社区或村委会证明等。
(3)学业规划调整:学生因个人学业发展需求,如准备参加专升本考试、转专业等,需要退出项目任务,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整原因和未来学业规划。
2. 企业原因
(1)项目变更:企业因业务调整、战略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内容、进度或合作方式发生重大变更,影响学生正常参与项目任务,企业需向学校和学生提供书面说明。
(2)企业经营问题: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校企合作协议,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参与项目任务,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原因
教学安排调整:学校因教学计划变更、师资调配等原因,需要对学生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安排进行调整,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参与原项目任务,学院需向学生和企业提供书面说明,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退出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学生如因上述原因需要中途退出项目任务,应在决定退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因企业或学院原因导致学生退出,由企业或学院相关部门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和处理建议。
2.审核与评估:教学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学校指导教师、企业导师、专业负责人等)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审核内容包括退出原因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学生在项目期间的学习成果和表现等。对于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的学生,审核小组还需评估学生是否已尽力克服困难继续参与项目任务。
3.审批与通知:审核小组将审核结果提交给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学管理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企业和相关教研室。如审批不通过,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向学生说明原因,并协助学生解决问题,尽量让学生继续参与项目任务。
(三)退出后的学分处理
1.部分完成项目任务:如果学生在中途退出项目任务时,已完成部分项目任务且符合一定的考核标准(由学院和企业共同制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完成的项目任务情况,可考虑给予第二课堂学分。
2.未完成项目任务:如果学生在中途退出项目任务时,未完成任何项目任务或未达到规定的考核标准,学院将不予认定该课程的学分,学生须回到原班级重修或通过其他方式选修同等课时、学分的课程,以获得相应学分。
3.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企业或学院原因导致学生中途退出项目任务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学分处理方式。如因企业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学院可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学生在项目期间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如符合学分转换条件,可按合格给予相应学分;如因学院教学安排调整导致学生退出项目任务,将为学生重新安排合适的学习项目或课程,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应学分。
(四)后续学习安排
1.转回原班级学习:对于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项目任务的学生,学院将安排其转回原班级继续学习和重修相应课程。
2.重新安排项目或课程:对于因企业或学院原因中途退出项目任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需求和个人意愿,重新安排合适的校企合作项目或课程。在重新安排项目或课程时,应考虑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实际情况,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学校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学业辅导与心理支持:无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出项目任务的学生,学院还将为其提供学业辅导和心理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可请心理咨询中心将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学生调整心态,克服因退出项目任务而产生的负面情绪,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后续的学习中。
(五)沟通与协调机制
1.内部沟通:学院内部(包括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各教研室等)应建立密切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及时交流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项目参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例如,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与企业沟通协调项目相关事宜,并将企业反馈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学院和相关教研室;教研室负责根据校企合作项目的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办法;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校企沟通:学院与企业之间应建立定期的沟通与交流机制。双方应每月召开一次校企合作项目座谈会,共同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安排。同时,学院和企业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双方能够及时了解学生在项目中的表现和需求,共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3.家校沟通:学院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在学生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期间,学院应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在项目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让家长了解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对于中途退出项目任务的学生,学院应及时与家长沟通,说明退出原因和后续学习安排,让家长知晓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
六、学分转换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申请时间
每学期末,学生在获得企业合格证书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学分转换申请。具体申请时间由学院在每学期初公布。
(二)申请材料
1. 学分转换申请表:学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参与项目情况、申请转换课程等信息。
2. 企业荣誉、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项目总结报告:学生需对参与项目的过程、收获和体会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成果展示、获奖证书等。
(三)审批流程
1. 班级初审:班主任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通过后,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提交给专业教研室。
2. 教研室审核: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生参与项目的情况、学习成果和考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教研室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提交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学院审批: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各教研室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学院领导签字确认。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学分转换审批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
5. 学分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知相关课程教师将学分转换结果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完成学分认定。
七、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
1.过程监督: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教研室应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过程监督。定期对学生在项目中的学习和表现进行检查和评估,了解学生是否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是否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和学生沟通,督促整改。同时,学校应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向学校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以便学校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2.效果评估:学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项目效果评估体系,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成果、专业技能提升情况、企业对学生的满意度、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企合作项目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和学分转换实施方案。
3.责任追究:对于在学分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如学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企业或学校相关人员违规操作等,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学生,将取消其学分转换资格,并按照《学生个人成长手册》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对于企业或学院相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专业群教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企合作学分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企合作学分转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学管理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审核学生申请、监督项目实施等。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制度和学分转换管理制度,明确院内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学分转换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考核评价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为校企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学分转换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师资保障
加强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选派优秀的专业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担任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同时,聘请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担任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实践学习。定期组织校内教师和企业导师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九、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商务信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或学院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将对本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附件: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商务信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
2026年2月26日